近日,南航公布了港澳台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方案。
自2009年12月1日(出票日期)起,香港、澳门销售的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的燃油附加费,由每航段71港币调整为75港币;香港、澳门以外地区销售的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的燃油附加费仍为每航段69元人民币。
自2009年12月1日(开票日期)起,由台湾销售的中国内地与台湾之间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为100元人民币,台湾以外地区销售的中国内地与台湾之间航线的燃油附加费由每航段125元人民币,统一调整为每航段14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