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华苑大酒店明明不挂星,更不是星级酒店,却宣称是“四星级”酒店,其行为涉嫌以虚假广告招揽客人,受到了海口市旅游管理部门的批评和警告。
6月11日下午,海口市旅游委联合该市工商局、公安局和消防部门,以及四个区的旅游管理机构,开始对全市旅馆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3时许,海南日报记者跟随检查队伍来到海秀大道11号的华苑大酒店,大门上方的滚动字幕显示屏上,一行红色的大字——“‘四星级’海口华苑大酒店”——赫然入目。
然而,走进大堂,来到前台,墙壁上却看不到任何星级酒店的标志,记者询问酒店服务员,得到的回答是:“我们酒店是按四星级酒店标准装修的,也算是四星级酒店。”
海口市旅游委负责人表示,华苑大酒店未经星级酒店评定机构认定,擅自以“四星级”酒店的名义打出广告,这种行为已涉嫌以虚假广告招揽顾客。该负责人还对酒店老板李某进行了批评,并要求酒店必须及时更正,否则,按省旅游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