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点房过了22时就要付全天的房费、不小心敲碎玻璃杯却要付市价10倍的价格赔偿……昨天,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和市消保委公布的投诉数据显示,我国首部旅馆业政府规章―――《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在沪实行已经1年半,尽管消费者关于酒店的投诉总量有所下降,但面对林林总总的潜规则,消费者依然维权艰难。
对此,曾参与过《管理办法》立法的专家表示,要“破译”难题,相关补充细则应该尽快出台。
住2小时却付全天房钱
“钟点房99元5小时!”被门口的大幅广告吸引,倪小姐21点入住了沪太路上的一家旅馆,刚迷迷糊糊要睡着,却被服务员“咚咚咚”急促的敲门声惊醒:“现在22点半了,钟点房时间过了,你赶紧补缴一天的房费。”
怎么只住了不到2小时却要付全天房钱呢?倪小姐马上去前台交涉,但酒店负责人却表示,按照酒店业约定俗成的规定,钟点房截至22时,超过就按照全天的费用收取。在酒店负责人的“指引”下,倪小姐在押金单上看到了一行小字:“本酒店钟点房需22时前退房。”吃了哑巴亏的倪小姐百般不愿,但只能花钱买“消停”。
“我入住的时候已经是21点了,也没有人提醒我过1个小时就过了‘约定时间’了,这个钱我掏得太冤枉了。”倪小姐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她特意查看了《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却从头到尾找不到跟钟点房有关的任何条款,关于入住时间的条款非常含糊,酒店根本不认账。
损坏4元杯子须赔40元
来自山东的陈先生前不久入住沪上一家酒店时,不小心损坏了一个杯子,酒店要求赔偿40元,但在超市陈先生找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杯子,标价只有4元。“我跟酒店协商,能不能自己买这个杯子赔偿,酒店拒绝了,我又要求酒店出示购买杯子的价格单,也被拒绝了。致电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酒店行业对客房物品自定赔偿价格标准属于市场定价行为,消费者只能与酒店就赔偿一事柔性协商。”因为酒店扣着自己的押金,陈先生只能吃了哑巴亏。
记者注意到,在已实施的《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中,损坏酒店物品的案例同样并未涉及,但现实中却并非个案。数倍市场价格的赔偿金额,同时没有“折旧费”一说,已经成为众多酒店的行规。一台国产小彩电,酒店赔偿价高达5700元;纯棉被套赔偿价要500元,就连一本《服务指南》的印刷品也被标上了10元的赔偿价。
对于这样的高价,酒店工作人员理直气壮,这些产品都印有酒店商标,是特别定制的,如果客人损坏了这些物品,酒店要花时间重新定制。
高价赔偿其实已经是整个行业的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让住客引起重视,不要轻易损坏物品。“现在没有一个法规说我们这样做是错的,而且每家酒店都是这样操作的。”业内人士说。
“宾馆、酒店、旅社的客房物品赔偿标准都是企业自己制订的,宾馆、酒店档次越高,赔偿价格就越高,这就是潜规则,但《办法》中并没有涉及这一内容,旅客维权缺乏直接通道,酒店也抓住了这一漏洞。”从事导游业10多年的陈东海表示,曾经遇到客人被酒店强行收走房间内原有物品费用的事情,所以现在自己每次带团,都会提醒游客入住前先检查房间用品,千万不要损坏,在游客入住前先给他们“补课”。
私设“隐性措施”较常见
无独有偶,在此次公布的酒店业投诉案例中记者发现,类似倪小姐、陈先生这样在酒店消费中遭遇潜规则的例子并不少。
旅客黄小姐在退房的时候,被告知要支付10元的饮料费用,而黄小姐坚持称自己从未动过饮料,酒店也未事先告知,争论到最后,消费者能真正成功维权的案例只在少数。
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唐健盛指出,管理办法实施1年半来,情况总体良好、消费投诉量较以往有了一定下降。但是,一些旅馆、酒店私设的“隐性措施”仍然成为消费者入住宾馆、酒店的一剂“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