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东莞供电局给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函(东电函 (2021) 241号)说: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擅自在东莞市观音山公园内的 110千优古布乙线N8-N9高压线路下修建了一条水泥硬底化的人行登山栈道,致使高压导线对栈道距离不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已导致人身触电伤亡及樟木头镇等周边片区大面积停电的重大安全隐患。”
人命关天!“人身触电伤亡”“樟木头镇等周边片区大面积停电”这是多么吓人的事情,然而,被指出负有次事情主要责任的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黄淦波却完全不知道有这回事,而且近期作为东莞旅游民企,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已成为网红打卡地,尤其国庆节前后游客数量更是密集,如果出现这样大的事情,公园安全部门及负责人黄淦波岂能不知?
“污蔑,纯属污蔑!”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负责人黄淦波看到这份公函后,气得说不出话来,“如果事件属实,我们承担所有应该承担的责任,但如果是污蔑,那么请纪检监察部门介入,严肃查处造谣者。”
10月26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向东莞供电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该局公开上述安全事故的主要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事故成因分析、事故责任认定信息、死伤者可识别身份信息、死者遗体的处理信息、该局支付死伤者家属的赔偿账单信息、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信息、该局与该事故相关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信息、该局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的文件信息、安监主管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理文件信息。
——请拿出证据来说话,如果拿不出真凭实据,那就是存心造谣污蔑。
东莞供电局一直沉默,直到11月12日,才给出一个难圆其说的回复,请看下图:
一、东莞观音山“高压线事件”的起因
原来这个“高压线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
2021年7月观音山公园向东莞市供电局快递了“关于东莞供电局依规对违建电塔进行加固维修的告知书”,书中内容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输电管理所:因近期雨水天气频发,现贵局在我园违法搭建的电塔(110kV 古樟甲乙线 N3 塔等电塔〉及电塔周边不可避免会发生水士流失的情况,存在杆塔倾斜甚至倒塔的风险。现特发此告知书,请贵局按照相关规定对电塔周边塔基、边坡等设施进行加固或者维修。”
据传东莞供电局为了推卸加固维护责任,在某位局领导的授意下居然捏造事实,向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及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函,函中造谣称因观音山的原因,该高压电力设施已导致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并造成大规模停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司申请获取信息不属于供电企业信息公开范围”——好吧,法律不是有规定谁举报,谁举证吗?法律不是还有条款说恶意造谣、诽谤、污蔑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吗?东莞供电局的某陈领导,你难道不懂法?还是成心在蔑视党纪国法??
二、“高压线事件”回顾:未批先建的南方电网工程段
其实,东莞供电局如此对待一个民企,那也是有原因的。
自2002年始,广东电网公司东莞市供电局在未经公园同意,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先后将多组高压线塔强行架设在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内。
广东电网东莞供电局在未经公园方同意,也未向公园方提供国家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关于同意在公园内架设高压线塔的批复文件,就擅自违法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毁林施工,架设高压线塔。
2013年有媒体转发《经济参考报》报道,“南方电网东莞重点项目未批先建,强制架设高压线”,因高压线路架建将直接影响到公园景观,并担心施工可能会导致山体松动造成水土流失,易形成山体塌方,架建工程一度曾遭到观音山方面的反对。
然而,反对无效!目前,共有七组高压线路,十余座高压线塔穿行架设在观音山景区内,它们分别是:220千伏东莆甲乙线,110千伏古塘线,110千伏古清线,110千伏古裕线,110千伏古樟乙线,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220千伏东莞—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其建设时间分别为:2002、2004、2005、2006、2007和2012年。
根据原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凡征占用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林地,须先征得经营管理方的意见后,再逐级上报地方各级林业部门同意,最终报送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审批。”在这七组高压线中,除一组是在公园建园之前就存在的,另一组为观音山公园同意架设的外,其余的五组既没有经过公园、省林业厅、原国家林业局同意;也未提供相关合法手续的状态下便强行施工。这些高压线塔均穿行架设在公园主要游客通道上空,且未按要求升高架设。景区路基较高处,高压线距离地面仅为3米多。
观音山公园多次复函供电部门,明确反对高压线穿越观音山公园,省林业厅也曾致函供电部门,对其高压线工程穿越观音山一事表示质疑并提出建议,但供电部门为了自身利益,无视法律法规,最终将高压线网“落地”观音山。
最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这些年来,有这么多组高压线路穿越观音山公园上空,而观音山公园80%面积电力供应却要自己解决。
2005年12月23日经原国家林业局批准观音山森林公园升格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林场许准[2005]954号),2010年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这样一个东莞市旅游民企+旅游名企,从1999年至今的22年时间里,却连一个最基本的“村村通”的用电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这到底是东莞供电局在民企面前的胜利,还是某些领导的失职渎职、公然违法或是公报私仇?读者可以自行判断。
2020年12月22日央视《谈事说理》栏目播出专题“《谈事说理》之搁浅的公园”其中就着重谈到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悬而未决的基本供电问题。
在专题节目中,北京林业大学教授杨朝霞发表观点:我们说二十几年来,他80%的电是他自己发电的,就是东莞市供电公司不给。这个来说是违法的。因为我们的《电力法》是明确规定的,就是电力公司、电力的供电机构是有给用户供电的强制的义务的。你不能拒绝供电,如果是拒绝供电,那么就是违法,就是你的强制义务。
三、媒体持续关注,东莞“高压线事件”最新进展
多年来,电网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的事情被各级媒体不断报道,行业专家也多次分析高压电线穿越国家森林公园可能带来的灾害。
生态专家表示,这些高压工程线路的架设,将生态旅游资源及森林资源,置于很大的风险之中,使森林资产的价值打了很大的折扣,对观音山公园的整体森林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如果用经济价值来衡量,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其未来经济损失是非常巨大的,不可估量的。
供电部门为逃避责任,如此任性行事,不禁让人联想到,2015年3月,广东电网有责限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局长、党委副书记雷烈波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10月29日,微博上有博主发布#东莞观音山辟谣高压线致人触电伤亡#话题。迄今,阅读量已经近7000万,此话题已全网皆知,传的沸沸扬扬,引起社会各界纷纷表示对东莞观音山“高压线事件”的关注,和对东莞供电局不给民企供电的严重质疑。
四、“高压线事件”结局猜想:到底能不能供电?
即便媒体如此努力,社会各界如此关注,但遗憾的是,东莞供电局至今也没有“妥协”的意思。在和民企的博弈中,他们始终认为自己会赢。问题是,你赢得了民企,又有何意义呢?一个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打败民企,又能证明什么?真想问一句:陈局长,你这迷之自信到底是谁赋予你的?
而事已至此,已经被折磨了这么多年,相信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想要的也不仅仅是供电局能给园区供电,更将拿起法律的武器与破坏国家森林资源的行为斗争到底!
东莞供电局是国家职能部门,不仅应该及时解决民企供电问题,让东莞营商环境显得较为正常;同时,南方电网也应该迷途知返及时悔改,将穿越国家森林公园的高压线移到公园外,为保护国家森林公园,保护绿水青山表个态。
2021年11月18日网络有标题为“东莞供电局杨顺帆:推进党建经营融合,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的文章,文中提到“杨顺帆带领全体员工做好优质服务工作。近年来,他以支部共建形式打造多维优质服务沟通平台,倾情打造的“红色电力直通车服务”,受到了广大用电客户的好评。”还提到“杨顺帆带队快速满足了海德双语学校、欧朋达科技等企业的增容用电需求,同时还完成了飞磁厂、海德学校、华中师大附中等大型煤改电、电磁厨房电能替代项 目。”
——文章中这位供电局的领导努力工作,为企业排忧解难的行动值得点赞,但是!难道东莞供电局这些工作都是有针对性的吗?不同的企业会得到不同的待遇?
——又或者,供电局里不同的领导也有不同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
归根结底讲,人们的困惑是,东莞供电局何时才能落实解决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供电问题?何时才能让整个国家森林公园被灯光点亮?让东莞所有民企都能够健康经营,正常发展??
这些问题,非常需要广东省高层领导能干预,需要东莞市相关领导、南方电网东莞供电局的某些领导尽快回答,并予以解决。
当官在位的时候不办实事,不解决问题,那就是懒政,就是混日子。公然藐视党纪国法,假装“无知者无畏”是不长久的。只有“无贪者无畏”才说得通——不伸手捞黑钱,为官者才能无畏,假如东莞供电局那位电老虎你心里无鬼,心中无愧,或许能在欺负民企的道路上走得久一点,或者才能在为官时及退休后坦然生活,无所畏惧,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如果事情反之,你已经伸过多次手,下盘根基不稳,那么奉劝你及时纠错还来得及,否则“雷烈波”就是你的前车之鉴,快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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