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如蓉:“翻版阿珍”
在涉事的旅行社门口,赫然张贴着旅行社向导游发出的重要通告,写道:“由2011年1月21日接团起,所有团体必须吃×××餐厅或者××餐厅一正餐。如果发现不按指示则罚款500港币。请各位导游一定配合”
文 | 陆宇涵
农历大年初三,香港街头“翻版阿珍”重现江湖。因购物问题,女导游林如蓉辱骂内地游客,双方发生激烈争执,直至肢体冲撞,最终涉案人员均被香港警方控以公众地方行为不检,被拘留于红磡警署并接受调查。
而就在事发的前四天,香港旅游业“十大指引”刚刚实施。此事一出,香港导游界再陷舆论漩涡---导游界究竟还隐藏着多少个“阿珍”?
在港几天经历酸甜苦辣
“翻版阿珍”林如蓉,今年37岁,入行逾10年,自称“小林”。
知情人给媒体爆料,林如蓉的发型和脸型与2010年辱骂内地旅客的香港女导游李巧珍非常相似。参与争执的林如蓉的助手陈某,比林小十岁。
据香港《明报》报道,2月5日中午,林如蓉带旅行团到香港土瓜湾的珠宝店购物,并要求游客必须在该店逗留2小时。内地游客张勇夫妇没有购买珠宝,此举引发林如蓉的不满。随后她回到车上,当众指骂坐在车尾的张勇夫妇是“狗”、“穷人”,无力消费,过年也不购物。
遭到无理谩骂的张勇和太太感到气愤,双方开始争执,林如蓉的助手陈某也参与进来,最终四人发生肢体冲突,均受伤入院,并被控以公众场所打架罪,拘留于香港红磡警署接受调查。
就在媒体铺天盖地报道这起打斗事件之时,张勇新的说法令事态在一天之内峰回路转。
2月6日下午,张勇公开表示,已收到林如蓉的道歉信,事情已经结束。他还说,由于言语上没有跟导游好好沟通,所以引起误会,现在误会已经冰释,女导游也已道歉,他也满意旅行社的其他服务。
2月7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涉案三人均不认罪。最后他们被判签保1000元港币及守行为12个月,在守行为期间三人均不得在香港使用暴力及威吓。
张勇夫妇散庭后透过代表律师在庭外发表声明,声称这一趟难忘的香港游已经“圆满结束”,他们在香港短短几天经历的各种甜酸苦辣,但愿随着一般游客不会经历的法庭程序而结束。而林如蓉离开法院时,未就此事件作出任何回应。
7日下午,张勇夫妇结束香港之行返回内地。
两日行程频频更换导游
张勇夫妇来自安徽,此前在深圳参加由天马国际旅行社筹组的旅行团赴港,全团共计34人,团费介乎1700至2000元人民币。按行程表,旅行团原由一名姓裘导游负责,但接团是杨姓导游,后来该团却由林如蓉负责,裘姓导游一直没有出现。
2月5日冲突过后,该团余下的30多名游客一直在旅游巴上等候两个小时,一些游客表示不满,但旅行社却没采取任何举措。直至有游客向媒体表示,自己录有林如蓉与张勇夫妇争执的录像片段,旅行社才立即安排另一位导游朱罡接手。新导游接手后没有按照既定的行程继续购物,而是安排前往黄大仙祠和尖沙咀星光大道进行观光。
据该团游客表示,两日的行程频频更换导游,至少见过4名接待人员,但行程表上的导游却从未出现。
新实施的香港旅游业“十大指引”中,明确规定了“一团一导游”,不许强制内地游客购物等内容。在涉事的旅行社门口,却赫然张贴者旅行社向导游发出的《重要通告》,里面写道:“由2011年1月21日接团起,所有团体必须吃×××餐厅或者××餐厅一正餐。如果发现不按指示则罚款500港币。请各位导游一定配合”。
2010年5月21日,65岁的湖南籍前乒乓国手陈佑铭偕妻子前往香港旅游,希望完成晚年心愿。但在港期间却被强迫购物,导游领他们到指定商店时,陈佑铭夫妇想离开却遭到导游阻拦。陈与导游发生争执,不幸心脏病发,在送院途中死亡。
同年7月,香港女导游李巧珍(阿珍)在旅游车上多番谩骂内地旅客不购物的短片在内地多个省市的电视台热播,震惊全国。片段中,导游以“没饭吃”、“没酒店住”等恐吓性话语要挟和辱骂不购物的旅客,更怒斥:“我给你吃给你住,但是你们不付出,你这辈子不还,下辈子还是要还出来!”
按照“记分制”规定,导游每次违规,除受到包括警告、罚款或暂停资格等处分外,还会按照严重性被记取0至20分不等,两年内首次记满30分则暂停导游资格3个月,再满30分停6个月,3次则撤销导游证。
然而“十大指引”尚未实施之时已引发香港内地团导游强烈反弹。1月9日香港导游总工会发起1700名导游和旅游巴士司机集会及游行到政府总部表达不满,要求暂缓推行“十大指引”,更称该十大指引为“十大酷刑”。
就在“十大指引”在争论中实施之际,香港导游与内地游客打斗事件再次发生。对此,香港导游总工会会长黄嘉毅道出根本原因:目前香港导游几乎没有基本底薪,绝大部分收入是通过购物抽取佣金,“香港导游的薪酬结构不合理,而近日实施的‘十大指引’根本没考虑导游的薪酬情况。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后还会继续发生这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