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真的要来了。昨天,国务院下发通知,明确要求由国家旅游局牵头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配合,共同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设立“中国旅游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继去年12月1日正式颁布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后,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下简称 《分工方案》),对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等十七大方面明确具体落实的部门。
分工方案是对加快发展旅游的意见逐条进行的责任明确。十七大项若干小项均明确到相关部委。
除了上述带薪休假制度明确由三部委共同配合,尽快出台具体落实方案外,备受关注的门票价格调整也确定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协调。
景区门票价格是影响游客出行的敏感因素之一,是游客作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第五条规定,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士进行解读时表示,旅游活动需要较长计划周期,以及游客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和合同执行不同步、间隔时间较长的特点,决定了景区门票价格必须相对稳定。
但目前国家层面对于门票价格调整的公布及其公布时限,以及旅游收费向社会的公示均无十分明确的规定,造成了各地做法不一的现状。而有些景区在旺季来临前突然提价,是被旅行社和游客投诉较多的 “顽疾”之一。
据悉,按照要求,今后国家发改委将通过对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具体时限的设定,通过向社会公示更好地保护游客的知情权及对景点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