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安排为: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3天,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 星期六)、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均为上班时间。
专家表示,带薪年假、婚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职工何时休年假、婚假是自主决定的,员工的带薪年假、婚假能否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一起连休,在法律上并无明确限定。
天津频道 当今年的中秋节撞上了国庆节,于是就出现了“史上最折腾假期”、“史上最零碎假期”等热词,9月18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和休息日被“分割”成8个部分。于是一些聪明的“上班族”为了尽享长假,开始“整合”假期,甚至有的人将年假和婚假与中秋、国庆两个假期连在一起,于是可以“史无前例”地歇上一个月的时间。
为嘛能歇半个月?
中秋3天+年假6天+国庆7天
很多上班族“化整为零”合并假期最普遍的做法是,在9月25至30日动用年假或调休,把3天中秋假和7天国庆假连起来,休一个16天的超长假。
为嘛能歇一个月?
中秋3天+年假、婚假17天+国庆7天
今年10月10日是史上最“十全十美”的日子,于是有网友决定在那天结婚,如果从9月18日开始,自己把年假和婚假连上中秋、国庆两个假期,可以到10月19日再上班,享受一个月的最长假期。
人力资源专家:三假连休合法 但应公私兼顾
记者在天涯网等论坛上看到,这几天讨论如何充分利用这个“史上最折腾假期”的帖子比比皆是。不少网友打算“两假连休”,即年假加法定假期;还有个别新婚小夫妻打算“三假连休”,即婚假、年假加法定假期,过一个名副其实的“蜜月”。
“三假连休”到底合不合法?对此,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员工的带薪年假、婚假能否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一起连休,在法律上并无明确限定。但是,他们并不鼓励职工这样的行为。因为,劳资双方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处境,这样才能够持续发展。
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因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果把长假和年假、婚假连起来休,算是打了一个“擦边球”,员工按规定休假无可厚非。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对于假期连休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而定,兼顾公私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