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丽娜)和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但在出发前突感身体不适无法成行,4350元的报名费,旅行社只退还了1300元。“我报名时交的团费,应该被扣多少钱才合理?”近日,太原市民马先生带着这一疑问,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
前段时间,马先生报名参加省城某旅行社九寨沟四飞6日游。按照约定,5月21日上午10点从太原武宿机场出发。21日上午8点,正准备出发的马先生突然身体不适,临时向旅行社提出退团要求。旅行社方面表示:退团没问题,但团费会损失不少。最终,马先生交付的4350元报名费,旅行社只退还了1300元。
没有成行,行程中安排的景点门票、住宿、餐饮都没有消费,为什么要扣这么多钱?马先生左思右想觉得不妥,于是向本报咨询。
记者随即采访了省城某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其向记者介绍了国家相关规定:出发前一周退团,游客可以拿到报名全款;出发前3-7天退团,游客可以拿到一半的报名费;出发前1-3天退团,游客能拿到40%的团费;出发当天退团的话,游客只能拿到报名费的20%。按此规定计算,马先生可以拿到的退款只有870元,旅行社能退还一千多元也算是“仁义”了。
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采访省城数家旅行社得知,虽然国家关于游客违约退还金额比例有明确规定,但旅行社在执行时往往更突出人性化,尽量与顾客协商解决,而非冷冰地按照规定办事。像马先生这样的情况,旅行社退款基本可以达到2000元。“其实,细算一笔成本账,旅行社损失的主要是机票钱,以当天航班损失最多,其次是返航航班,酒店方面违约金大概是房价的10%-15%,餐饮、景点等环节都没有太多损失。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会与客人商量退款金额,最终退还的钱肯定大于国家规定计算出来的数额。”
省城某旅行社负责人表示,“退一步讲,旅行社重在培育市场,树立品牌,让市民认可,而人性化的处理方式更能赢得回头客和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