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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教训:投保境外旅行险十分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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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的教训:投保境外旅行险十分重要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布时间:2009-02-12 19:04 浏览次数:次
在境外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性疾病时,大量的医疗费用和施救费用往往令人措手不及。而面临语言不通、对各种国外办事程序不了解等,人们往往会陷入困境。
一份合格的境外旅行保单除了能为出境人士提供足额的保障、救援需求之外,还能助签证一臂之力,不可或缺。
在美国大峡谷附近不幸遭遇重大车祸的中国旅游团忙于善后工作之际,仅两天之隔,又一中国旅行团发生车辆碰撞事故。
两起事故牵动了公众高度的关注。在大家忙于质疑旅行社素质、设备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另一边,高额的商业险赔款已分批送到遇难者家属手中,多少带给这些悲恸的家庭一丝安慰,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其经济困境。
这尤其引起日渐庞大的出境游队伍的重视。随着出国旅游、工作、留学等需求越加旺盛,境外保险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不少投保人看到,临时购买的保单尚且能“雪中送炭”,如果能提前具备前瞻的保险意识,更早地“挑挑拣拣”适合的保险,或许能得到更多更及时的帮助。
看点:海外援助服务
记者从部分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市面上主流的境外旅游保险一般包括人身意外和医疗费用保障,而除了最后的赔款工作之外,一般还会在事发地点提供医疗费用垫付和境外旅游紧急救援服务,因为受国家外汇管理制度的限制,每人随身携带的费用远远不能满足突发事件的需求。
这使过去的保险事后理赔服务向前延伸到事故发生时的现场救援,既使伤者得到了及时救治,亦可避免“先付费再救治”的尴尬,可协助处理危机事件,真正做到“雪中送炭”。
而多家公司在给记者介绍其相关产品时不约而同都着重提到了“海外紧急救援服务”。记者发现,不少保险公司都选择了“背靠大树”——与全球最大的援助公司法国安盛合作,实现客户在国外的救助工作快速顺利进行。据悉,该援助公司主要提供医疗救助服务,车辆救援服务和家居援助服务,为其会员提供24小时的医疗急难援助。而目前上海的平安人寿、太平洋安泰等保险公司与SOS国际救援组织在境外旅行保险方面也有类似的合作。
沪上一民营财险公司的意外险负责人对记者透露,该公司目前正积极筹备一款非强制性的境外旅游意外险。这款预热中的产品强调其海外援助服务中“接报案的永远是中国人,让投保人在陌生环境下也能安心等待救援”,而其选择的合作伙伴也正是安盛援助公司。
走失、遗失物品
纳入保险范围
继2006年中国平安细分旅游市场,推出“欧洲行”、“亚洲行”、“全球行”等境外保险产品之后,许多保险公司都紧随其脚步,在境外旅行产品上竞相翻出新花样,这也为投保人的选择提供了更广的范围。
在产品上,除了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人保财险、中保康联、友邦保险、美亚财险、安联大众这些“大牌”公司较早起售境外旅游险产品之外,许多中小型保险公司(包括专业的健康险公司)都逐渐有该类产品面世,但中小险企基本以国内公司为主。据海尔纽约人寿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在华的合资保险公司中,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家大公司有专业的境外险出售。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也了解到,这是因为一些国家大使馆对提供境外保险的公司规模、实力有一定的限定标准。
虽说名字叫“境外旅行保险”,但该类保险覆盖面较广,出国留学、公干、私人或商务旅行的人士都可以选择该类产品。被保险人在旅途中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需接受治疗,费用可由保险公司埋单。
除了人身保障、医疗保障,少数财产保险公司的境外旅行险还包括个人财产保障和责任险等。据保险专家介绍,随着一些产品涵盖范围越来越广,目前在国外走失、行李遗失、贵重物品丢失等,只要事先投保相应的保险,都可以获得赔付。
除了私人投保的商业险之外,上海保监局与上海旅游事业管理部门去年10月也联合发文,在上海市全面推行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统保旅责险意味着强制旅行社投保,一旦在保险期间内,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造成被保险人接待的境内外旅游者(包括领队或导游)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承担投保的旅行社所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这样一来,出境游客等于有了一份“打底”的保障。
正如此次发生的重大车祸中负责带团的东湖旅行社,经旅责险首席统保单位人保财险证实,该旅行社已参加了旅责险统保工作,理赔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
参加统保对旅行社和游客来说是双赢的局面,既规范了旅行社的缴费额度,也大幅提高赔偿额度、扩大了理赔责任范围。人保财险寿险部相关负责人称,保额是按每个旅行社自己投保的额度计算的,但有最低限额——国内旅行社每人最低40万元,国际旅行社每人最低50万元。
此外,如有需要,作为被保险人的旅行社所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
申根签证必须保险
据意健险专家陈先生介绍,以上海地区为例,虽然出境旅游人数逐年增加,但旅游消费保险仍然滞后。“每年出境游的自愿投保率不足20%,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陈先生称。
对于一些特定的地域而言,保险不单是自发购买的,更是签证的必备条件。
事实上,从2004年6月起,中国公民赴法国、德国、荷兰等12个欧盟国家旅游、考察等办理签证时,均被要求提供一份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含有全球紧急援助功能的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和复印件,否则将遭到拒签。除了意外伤害事故,欧盟理事会还规定:“旅游医疗保险须包括由于生病可能送返回国的费用及急救和紧急住院费用。”
普通消费者申请的所谓跟团“欧洲游”基本都是去这些持申根签证的国家,也就是说,一份保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的保单不可或缺。
随着出国人员数量增多、次数频繁,对保险要求的熟悉程度提高,近两年来因保险不合要求被领事馆拒签的事例已经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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