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于推广期内,登录RAILEUROPE网站(www.raileurope.cn)购买通票及火车票。每轮推广期内,以同一账户或信用卡结账总额最高的参加者,即可获得5000元人民币奖金,立即行动,5000元随时属于你!!
推广活动
1.1.推广期如下﹝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首轮﹕由2009年9月14日至2009年10月13日止
-次轮﹕由2009年10月14日至2009年11月13日止
-第三轮﹕由2009年11月14日至2009年12月13日止
-第四轮﹕由2009年12月14日至2010年1月13日止
1.2.参加者在推广期间登录RAILEUROPE网站(http://www.raileurope.cn/)购买火车通票及火车票。
1.3.参加者必须为年满18岁或以上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护照等)之大陆居民。于每轮推广期内,参加者于RAILEUROPE网站购买通票及火车票,以同一账户或信用卡结账总额最高者,即可获得人民币5000元,新一轮推广期的结账总额会重新计算。
1.4.参加者必须在每轮推广期最尾日凌晨12时﹝GMT+8﹞前透过http://www.raileurope.cn/购票结账。
推广奖赏
2.1.每期1位得奖者将获的人民币5000元(以信用卡账户转帐形式领取),共4位得奖者。
2.2得奖者将有专人邮件通知。
条款及细则
3.1.参加者必须确保已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包括与身份证明文件相同的名字,方可参加此推广活动。凡未能提供所需资料之参加者,有关登记将会被取消。
3.2.推广活动只适用于成功完成及已完全付款的交易,如任何参加者的付账户口状况有更改,RAILEUROPE将保留取消向此参加者提供奖赏之权利,而无须作出通知及解释。
3.3.如参加推广,参加者即表示接受及同意此条款及细则。参加者亦同意参与有关推广活动之其他市场推广活动。
3.4.关于奖赏机制之任何争议,RAILEUROPE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5.参加者及得奖者通过推广活动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资料),RAILEUROPE将会用作执行推广活动及其他相关的市场推广之用。 RAILEUROPE亦会将此等资料交予获授权的服务供应商,用作推广活动的管理、资料整理、领奖安排及分析、以及其他与推广活动有关的用途。 RAILEUROPE亦可利用此等资料,将有关推广活动宣传给予参加者。参加者如同意及参与推广活动,已代表接纳以上资料的用途。
3.6. RAILEUROPE保留随时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无论有否作出通知或提供理由,而作出以下行为之权利:-更改、取消或补充推广活动或此条款及细则; -以类似价值的物品转换或代替全部或部分之奖品;取消、结束或中止推广活动。参加者可于RAILEUROPE网页获得最新条款及细则的资讯。为免疑问,RAILEUROPE于行使任何上述之权利时,合资格的参加者或得奖者或将无权得到任何奖品或向RAILEUROPE索取任何奖品或赔偿。
3.7.任何有关参加推广活动及/或换取奖品的怀疑或证实的诈骗个案,及/或怀疑或证实的滥用个案,将可能导致参加者的登记及/或得奖者应得之奖品被实时取消及/或中止。
3.8.有关推广活动及奖品的所有问题及争论,均由RAILEUROPE以其唯一的酌情权决定
3.9.就任何有关推广活动之争议,RAILEUROPE拥有最终及对参加者具约束力之决定权。
3.10.此条款及细则须受中国法律所解释及受其管辖。